出具/补发商标证明的介绍
法律依据
根据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四条规定:商标注册人需要商标局补发商标变更、转让、续展证明,出具商标注册证明,或者商标申请人需要商标局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的,应当向商标局提交相应申请书。。
业务描述
出具/补发业务旨在解决因证明文件缺失给商标权人在商业活动(如质押、融资、许可备案、市场监管)中带来的不便,确保商标权利凭证的完整性和有效性。出具/补发的证明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主要流程
申请→审查→下发《商标注册/变更/转让/续展证明》
流程用时
2个月。商标各种业务审查用时历史统计
代理费用
200元/每个《商标注册/变更/转让/续展证明》。代理费用为全部费用,包含官方规费和服务费。
客户要准备哪些资料和做什么
- 个人名下的商标做补发商标证明,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
- 企业名下的商标做补发商标证明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盖公章)
国章为您制作好的申请材料,需要您确认后盖章(或签字)
国章代理出具/补发商标证明的流程
- 确定出具/补发商标证明的类型和商标注册号
- 签订代理合同
- 客户付款
- 国章制作出具/补发商标证明申请书、委托书
- 客户确认申请书、委托书后并盖章或签字,与身份证复印件或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盖公章)、一起交付国章
- 国章整合文件并提交补发商标证明申请
- 接收发文和送达《商标证明》给客户
出具/补发商标证明的注意事项
- 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商标必须为已核准注册的有效商标,处于异议、无效宣告、撤销等程序中的商标,商标局可能暂不出具证明
- 申请人需确保提交的商标信息与商标局注册簿记载一致,若注册人名义、地址等信息已变更但未办理变更手续,需先完成变更再申请出具证明
- 商标注册证明分为纸质证明和电子证明,电子证明与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申请类型
- 若需出具多份商标注册证明,可在同一份申请中说明,商标局将根据申请数量出具相应份数的证明
- 商标注册证明遗失或破损的,可重新向商标局申请出具,申请流程及材料与首次申请一致
- 确保信息准确:申请补发时,必须确保填写的商标注册号、商标名称、注册人名义地址等信息与商标局档案记录完全一致,否则将影响审查进度。
- 区分出具商标注册证明与补发商标注册证:如为境外使用需提供注册证明,应申请“出具商标注册证明”业务。补发商标注册证适用于损坏或遗失的情况。
出具/补发商标证明的相关知识
- 目前出具/补发的商标证明文件,也均为电子版,商标局已不再下发纸质的商标证明文件。
